一、纪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校纪委(监察专员办)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
(2)负责审理纪委(监察专员办)立案审查调查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
(3)负责受理对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信访举报;
(4)承办党员对校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校监察专员办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等。
(5)做好与校纪委委员、二级单位纪委书记和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的联系工作;
(6)负责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7)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
(8)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监督检查安全办案等职责;
(9)负责纪委履责记实管理工作;
(10)负责信息化建设和对外宣传工作;
(11)负责保密工作、精神文明创建及安全稳定工作;
(12)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监督检查处工作职责
(1)负责对践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等的政治监督;
(2)负责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的监测评估;
(3)监督检查党员和监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
(4)监督检查二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实施问责;
(5)监督检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
(6)监督检查学校章程和重要制度执行情况;
(7)负责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的重点监督;
(8)监督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9)督促检查校内职能部门监督和各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建设;
(10)负责建立和管理校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11)协助做好学校内部巡察工作;
(12)开展各类监督检查工作,向监督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
(13)负责移交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问题线索;
(14)对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15)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审查调查处工作职责
(1)承办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对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的问题,按程序提交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
(2)对适用“第一种形态”的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
(3)负责问题线索的集中管理、分析研判和分类处置;
(4)负责汇总、核对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定期向上级报告;
(5)负责“一案双查”,实施责任追究;
(6)负责领导干部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7)协助做好有关纪法衔接工作;
(8)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