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纪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纪委(监察专员办)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

2.审理纪委(监察专员办)立案审查调查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

3.受理对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信访举报。

4.承办党员对校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校监察专员办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等。

5.做好与校纪委委员的联系工作;做好二级单位纪委书记和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联系、培训、考核工作。

6.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处级干部试用期满党规党纪测试工作。

7.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

8.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监督检查安全办案等职责。

9.负责纪委履责记实管理工作和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10.负责信息化建设和对外宣传工作。

11.负责保密工作、精神文明创建及安全稳定工作。

12.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监督检查处工作职责


1.监督检查学校各级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

2.监督检查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并实施问责。对校党委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情况形成年度综合分析报告。

3.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

4.开展各类监督检査工作,向监督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

5.负责移交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问题线索。

6.对巡视巡察、审计、各类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7.负责建立和管理校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廉政意见的征求回复工作。

8.做好监督信息统计、分析研判和上报工作。

9.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审查调查处工作职责

 

1.协助从信访举报和有关部门移交的问题材料中筛选出反映党组织和党员、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

2.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分析研判和分类处置,并提出处置意见。

3.对党组织和党员、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违法案件开展审查调查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

4.对失职失责的党员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

5.负责对问题线索、案件、问责等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系统”、“江苏省监督办案业务平台”的填报工作。

6.负责问题线索、审查案卷材料的整理、保管及归档工作。

7.负责一般性谈话室的管理维护,并做好重要谈话视频录像的保管工作。

8.协助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和有关纪法衔接工作。

9.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栏目导航
热点信息
版权所有 © 中共江苏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江苏师范大学监察处
电子邮件:jiwei@jsnu.edu.cn 管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