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纪委委员联系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9-04-16
浏览次数:
1555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落实“纪委委员是职务不是荣誉”的要求,更好地发挥校纪委委员和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作用,根据《校纪委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实施办法(试行)》(苏师大纪委〔2019〕3号),结合学校实际,经校纪委全委会研究,明确了9名纪委委员联系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的工作分工(见附件),请各单位认真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校纪委委员联系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分工安排
中共江苏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4月16日
附件:
校纪委委员联系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分工安排
纪委委员 | 二级党组织 |
陈鹏 |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党委、生命科学学院党委、机关党委 |
赵玉苏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党委、商学院党委、传媒与影视学院党委、直属业务单位党委 |
马先辉 | 教育科学学院党委、数学与统计学院党委、智慧教育学院党委、国际学院党总支 |
王丰 | 音乐学院党委、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党委、科文学院党委、贾汪校区党委 |
刘云龙 | 美术学院党委、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产业党总支、附属实验学校党总支 |
汤永怿 |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党委、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机电工程学院党委、中俄学院党总支 |
沈道海 | 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地理测绘与城乡规划学院党委、体育学院党委、后勤集团党委 |
聂恒柱 | 法学院党总支、外国语学院党委 |
蔡晔 | 文学院党委、语言科学与艺术学院党总支、敬文书院党总支、图书馆党总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