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7-12-15  浏览次数: 1515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深入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12月19日(周二)下午。

  二、活动地点

  江苏省彭城监狱。

  三、参加人员

  校领导,各学院书记、院长,机关部门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活动要求

  1、请各单位做好应参加人员的通知和统计工作,并于12月18日12:00前反馈给纪委办公室(jiwei@jsnu.edu.cn),联系人:费丽娟,电话:3396。

  2、请所有参加人员于12月19日下午1:40前在静远楼下统一乘车,不要自行驾车前往。各学院书记、院长乘1号车,机关部门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乘2号车。活动结束后返回校园。

  3、按照监狱管理要求,参加活动时禁止携带手机、相机、有采录功能的数码产品和现金、打火机、香烟、刀具、绳索等;禁止在网络上发布有关监狱内部管理的言论;对涉及警示教育现身说法的服刑人员案情及身份信息要严格保密。请大家自觉遵守。

校纪委办公室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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