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8-12-14  浏览次数: 611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推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贯彻,根据中央精神和上级要求,校党委印发了通知文件(苏师大委〔2018〕26号),对学习贯彻《条例》作出统一部署。根据上级要求,现就监督检查学习贯彻《条例》情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二级党组织传达部署情况;

  2、二级党组织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情况;

  3、各党支部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情况;

  4、党员领导干部发挥学习带头作用情况。

  二、督查方式

  督查采取单位自查、随机抽查、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单位自查:各单位对二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学习贯彻《条例》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填写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情况统计表(附件),于12月29日前将电子版发至jiwei@jsnu.edu.cn

  组织抽查:校党委、纪委将学习贯彻《条例》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将结合校内巡察、工作调研等对部分单位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年度考核:学校将学习贯彻《条例》情况作为本年度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督查要求

  1、请各单位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学习贯彻《条例》的情况,包括在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

  2、重点围绕是否认真传达部署、是否组织学习等进行督查,按照校党委要求,对学习贯彻不力、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将督促整改。  

 

  附件: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情况统计表.docx  

  

 

校党委办公室  校纪委办公室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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