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须知
 
 

举报须知

网上举报须知:

一、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网站受理范围:

1. 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 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下同)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 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 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根据“分级负责”原则,请您选择江苏省纪委监委举报网站进行举报。

四、纪检监察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请您参照举报材料参考样式反映问题。

六、反映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问题,请点击此处

 

相关法律法规 http://jiangsu.12388.gov.cn/html/law_list.html 


栏目导航
热点信息
版权所有 © 中共江苏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江苏师范大学监察处
电子邮件:jiwei@jsnu.edu.cn 管理入口